工程施工结转成本,其会计分录具体做法如下:
有工程款收入了再做工程施工结转:
1、发生的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2、开出工程款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3、同时结转工程施工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
同时,对于建筑企业每月末都必须结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主要是以下两点:
1、未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建筑企业,每期只要有收入就要结转工程施工。收入一般根据开票金额、收款金额、工程量计价单来确认。根据工程量计价单来确认收入的,实质跟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类似。
2、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建筑企业,每期根据发生的工程施工确认主营业务成本,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之差确认合同毛利(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记主营业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工程成本的计算和结转是指已经完成了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在本企业不再需要进行加工的工程。
这部分已完工程可以按期计算它的实际成本,并按合同价格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在期末尚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序与内容的工程,称为“未完工程”。这部分未完工程不能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
正确地确定当期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敫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考核本期工程成本完成情况的需要。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不同,计算工程实际成本的方法也不同。
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办法的合同工程,其本期已结算工程的工程成本,是指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累计合同工程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工程施工帐+本期生产费_期末未完户月初余额用发生额工程成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式中,工程施工月初余额及本期生产费用发生额都可从“工程施工”帐户中取得。唯一需要计算的是期末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