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曹操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以汉天子的名义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统一了中国北方,并实行一系列政策恢复经济生产和社会秩序,扩大屯田、兴修水利、奖励农桑、重视手工业、安置流亡人口、实行“租调制”,从而使中原社会渐趋稳定、经济出现转机。
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获封魏公,建立魏公国,定都河北邺城,而后进爵魏王。去世后,其子曹丕称帝,追尊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
2、曹丕
曹丕自幼文武双全,博览经传,通晓诸子百家学说。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击败了其弟曹植,被立为魏王世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逝世,曹丕继任丞相、魏王。同年,受禅登基,以魏代汉,结束了汉朝四百多年的统治,建立了魏国。
曹丕在位期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 (220年)命其制定九品中正制,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而且平定了青州、徐州一带的割据势力,最终完成了北方的统一。对外平定边患,击退鲜卑,和匈奴、氐、羌等外夷修好,恢复在西域的建置。
扩展资料:
安徽建省于清朝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省名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合成,因境内有皖山、春秋时期有古皖国而简称皖。安徽分属不同的部落(扬越、百濮)和诸侯国。西周出现了吴国、六国、舒国4个诸侯国。
东周出现了越国、楚国、吴国、萧国、桐国5个诸侯国。春秋期间(前770年-476年),分属宋国、楚国、蔡国、徐国。秦代实行郡县制,境内长江以南属会稽郡、九江郡,以北分属泗水郡、砀郡、陈郡。秦末至楚汉相争期间,增置鄣郡、衡山郡、庐江郡,并为九江、西楚、衡山等诸侯国分领。
西汉,安徽先后分属为淮南国、庐江国、衡山国、六安国、荆国、淮阳国、梁国。东汉,省境长江以南属扬州,以北属徐州、豫州。三国鼎立期间,分属孙吴、曹魏二国。东晋时期,淮北地区分属“五胡十六国”中的刘汉、后赵、前燕、前秦、后秦、后燕等国,常守旧制,仍为徐、豫(含东豫)2个州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