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续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一、本人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二、他人代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
2.申请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四、续签方式
往来港澳签注由贴纸的方式变为直接打印,并且可以重复擦写。
五、办理费用
1、港澳通行证工本费每证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
2、短期多次有效签注(含一年以下)100元。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续签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八、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