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按照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五再乘以欠缴天数来计算的,即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实际缴纳时间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按规定的标准缴纳或中断缴纳的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本条例施行前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本市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职工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本条例施行前特殊工种按国家规定折算增加的工龄,只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