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女兵征兵的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告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盯则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组织
女兵征集组织方式,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可以由省(区、市)统一组织,也可以安排地市组织,还可以划片集中组织。由地市组织或划片集中组织女兵征集的,省(区、市)根据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将女兵征集任务下达至地市区。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征集程序
按照宣传发动、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体检检查袜则慧和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审定新兵、公开公示的程序组织征集。
拓展资料
女兵网上【登陆全国征兵网】初选审核办法: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截止后,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进行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女青年作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初选完成后,应征女青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