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网上贷款私自留下我电话号码我并不知情,款期已到不还款,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有侵犯我的隐私权吗

2020-05-25 财经 95阅读

没有法律责任,若不是以您的名义办理的贷款,没有实际消费贷款金额,跟放款机构说明这个情况即可。但是有侵犯到隐私权了。

遭遇冒名贷款该如何正确解决:

(1)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讲证据的,所有得先仔细想想如何证明并不是本人而是被冒名贷款了。所以,您需要跟贷款机构进行沟通,说明并非本人向其办理了贷款(要将自己什么时候丢失的身份证,什么时候补办的情况说清楚),且确保有丢失身份证后的补办记录。

(2)当然您可能被贷款机构拒绝的,反而是在自己被冒名贷款后却遭贷款恶意催收,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自己还!贷款机构要催收,因为虽然他们只要找这一单的业务员了解一下,就能搞清楚是您是被冒名贷款的,但解决他们被骗的损失问题的方案之一就是再骗您一下。所以,如果贷款机构再来催收的话,您不要被其吓到或者嫌事情复杂就自认倒霉了,反而要坚定自己的立场:我不欠你们的钱,是你们被人骗了。如果不信,就请走法律程序。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违规收取高额费用,以及存在恶意催收、暴力催收等不法行为的,也可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举报。若发现有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催收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各地公安机关举报。

2、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3、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参考资料:

网上贷款-百度百科

《宪法》-百度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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