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修改,通过“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修改。
如果考生身份证号从15位升至18位或由于其它原因需要更正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并通过“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修改后,导出相关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如果考生为军人,应取军人证数字前6位加8位出生年月日再加4个“0”。
各地自考办、主考院校自考办在受理毕业申请的同时进行毕业注册。毕业注册时,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须与考生信息总库中的信息一致。通过“毕业审核”系统内“毕业注册”模块打印《单个注册核对单》,经考生当场校对有关信息,并签字备案。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要求规定:
1、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2、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
3、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自考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