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分期现金贷上征信吗!如果没能力偿还什么后果

2020-10-06 财经 56阅读

会上征信,强制停止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  借款申请人应为借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取实物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和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拥有自有住房。

信用担保出现贷款损失时,经认定属不可抗拒因素的,第三方担保人可只承担未偿债务50%的责任。同时,担保机构保留对借款人所欠债务的追偿权。

第二十一条  担保机构对于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过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在申请小额贷款时可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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