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的申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2020-10-28 社会 86阅读

这种事没有时效期的,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无申诉期限的限制,不管过了多少时间,如果当事人或家属认为生效刑事判决错误的,是依旧可以再次进行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扩展资料:

生效判决又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决定。按诉讼案件的性质,分为生效的刑事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生效的行政判决等。

有下列情况:

(1)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趄过上诉、抗诉期限的判决。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不准上诉的一审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依法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

生效判决的效力在于:

强制性,判决一经生效,就判决内容立即执行。

稳定性,判决一经生效,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必须依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撤销。

排他性,判决生效后,在未依法撤销情况下,法院不得就同一事实作出其他裁判,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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