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全体学生
信息技术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学生在经过学习之后都应该达到本课程标准的要求。学生不能因地区、经济环境或文化背景的差异而被取消和削弱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学习,应当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让每个学生都获得在信息技术课程方面的共同发展;面向全体学生,还应关注学生在学习信息技术课程方面的个体差异,在学生达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
2.立足于学生的发展
信息技术课程应该通过各种活动形式让学生感受信息技术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培养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体验、了解并初步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评价、表达和交流的过程及思想与方法,建立起对待信息技术的科学态度,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信息技术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信息技术学习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呵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给学生提供充分的探究空间,让学生通过手脑并用的实践活动,体验探究的乐趣,学习科学探究的方法,发展科学探究的能力,形成尊重事实、善于质疑的科学态度,使学生的信息素养在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得到发展。
4.注重学科渗透
信息技术课程在内容和活动编排、组织上应充分拓宽信息技术学习和运用的领域,使师生可以超越学科界限,强调不同学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相互渗透,进而从整体上来建构学生开放型的知识结构,帮助学生发展知识迁移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全方位的发展。
5.倡导面向学生的发展性评价
信息技术课程倡导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评价,重视每个学生在已有基础上获得的发展。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还要关注学生在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评价指标应该是多元的,要包括信息素养的各个方面;评价方法应该是多样的;评价主体应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