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片回执拿好了,还没拿去办身份证,可以重新照吗

2020-10-21 社会 439阅读

可以重新拍照,《居民身份证》(第二代)照片标准,照片标准为〔公安部制定《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

1、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照片规格),分辨率350dpi,照片尺寸为32mm×26mm;

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要求: 公民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扩展资料

制发流程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发放范围

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

有效期限

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准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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