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要问一下 员工上下班忘记打卡 公司规定一次罚款一百元 这样的

2020-09-13 社会 114阅读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权源于《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其第11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但实际上,这个规定已经在2008年废除。那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公司可以对个人进行罚款呢?主要是“扣除工资”和“罚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扣除工资是企业的管理权,罚款是企业要求员工缴纳现金罚款。在扣除工资的问题中,如果企业没有对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口头传达且在实际中实施则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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