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的建筑学专业是国内较早创立的建筑学专业之一。
1929年刘敦桢在湖南大学土木系中创立建筑组。
1934年原苏州工专建筑科(中国第一个建筑学科)创始人柳士英应邀来湖南大学,任土木系教授,主持建筑学教育。
1943年柳士英担任土木系主任。
1947年柳士英筹建湖南克强学院建筑系,任系主任。
1949年湖南克强学院建筑系并入湖南大学土木系。
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改名“中南土木建筑学院”,柳士英担任院长,合并中南、西南地区其他院校的土木建筑学科,成为长江以南最强大的土建类学科。中南土建学院下设营建系、铁道建筑系等系科。
1960年开始招收五年制建筑学专业。
1962年开始招收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成为国务院授权的国内第一批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建筑学专业被迫撤销。
1979年开始筹备恢复建筑学专业,从77、78级土木系工民建专业中分出部分学生,组成“建筑学专门化”。
1981年开始正式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
1984年从土木系中分出,正式成立建筑系。
1986年设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
1992年成立城市规划专业,开始招收城规专业本科生。
1993年设立“建筑技术科学”硕士点。
1994年改变学制,建筑学专业和城市规划专业均改为五年制,从1990级开始。
1996年通过建设部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开始授予“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2001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本科专业申报成功。与本校设计艺术系联合招收环境艺术硕士研究生。
2002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专业开始招生,学制四年。
2003年 “建筑历史与理论”和“城市规划与设计”两个硕士点申报成功,建筑学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全部建成。
2004年顺利通过第三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同年,教育部公布全国建筑学一级学科排名,湖南大学建筑系排名第九,位居文革中没有撤销建筑学的“老八校”之后
2005年撤系建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申报成功。
2006年景观学本科专业申报成功。“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被列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
2007年开始招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生与景观学专业本科生。
2014年10月,本院的建筑学科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