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基金,采取必要的行为和措施,并完成发起设立基金的法定程序的机构。例如,在筹备基金的过程中,发起人必须负责起草申请设立报告、设计基金的具体方案、拟订基金契约等有关文件,还要为基金的设立承担责任。 各个国家都对基金发起人的资格条件做出了专门规定,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成为基金的发起人。
例如在英国,要发起基金,必须首先成为基金行业协会的会员,而能否获得会员资格,要看是否符合“适当会员资格与要求”。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要发起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②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 ③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的证券投资的经验及连续盈利的记录; ④基金发起人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等等。
⑤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