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管不负责,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2022-08-11 社会 80阅读

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要求小区物管予以整改,如仍然没有转变,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城市住宅小区实施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办法,认真落实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管理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事务。包括住宅小区的验收交接工作;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和装饰装修工程;小区内的道路、雕塑、小景、小品和绿地、花草树木的管理养护;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和单位居民的垃圾清运;小区的安全巡逻与治安管理工作等。

  3. 负责做好小区内的商业网点和娱乐、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府执法部门维护好小区的管理秩序,受政府执法部门委托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4. 负责小区内单位和居民实行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发展第三产业,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5. 接受小区业主管委会及单位居民的监督及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6.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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