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刑事案件,必须重伤才会构成。但是必须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扩展资料: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