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大革命那个轰轰烈烈的特殊年代,入团是青年学生非常向往的事情。当时学制是小学五年、初中两年,按照6周岁上学,初中毕业时年龄也达不到14周岁,许多学生迫切希望初中毕业前甚至是在读初一时就加入共青团。而团章规定的年龄为 14 周岁以上。这就使得很多学生难以在初中毕业前加入团组织。当时,很多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班主任老师对于那些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要求上进的好学生和班干部,都想方设法使其尽早吸收到团组织。对于年龄不足问题,老师都故意加大几岁,以便能顺利入团。入团志愿书多数不是本人填写而是班主任老师或指定写字较好的同学填写。老师让填的内容(包括年龄)都是完全符合入团条件的,否则不好批准。由于当时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对于年龄,都有很强的随意性,不少同学想早日加入团组织,就按老师的要求虚报年龄。老师随意填写年龄,甚至连学生的生日都填错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更有甚者,志愿书上近乎随意乱写,例如有一份1975年填写的入团志愿书在《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组织?任何职务?》一栏,填写“在1974年参加过红卫兵”。据历史记载,我国的红卫兵组织起源于1966年的5月下旬,终止于1968年底,红卫兵的活动时间也就是这两年零8个月。这份入团志愿书在红卫兵组织消失6年之后又填写该同学加入红卫兵,充分显示了当时填写的草率和随意性。然而,单位就是根据这份显然是随意填写的甚至有些荒唐的入团志愿书中填写的出生时间作为年龄依据。这样做不仅严重违背了党多年坚持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也给该同志对党的感情上造成了伤害。
党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已经将文化大革命定为内乱和灾难,并且把文革期间造成的全部冤假错案都已经改正过来,难道当时入团志愿书中填写的错误就不能改正吗?
为此,建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社部在职工档案整理过程中,务必坚持事实求是和有错必究的原则,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入团志愿书填写的年龄不作为认定档案年龄的依据。从各个方面调动广大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