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定于2014年4月1日起,对中国大陆互寄快件的重量和长度收寄标准进行调整,超长超重标准的托寄物按每票最低20元或按1元/公斤收取超长超重附加费。
扩展资料:
超长超重附加费=超长超重快件计费重量×1元/公斤,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例:某一票一件托寄物计费重量90公斤,则超长超重附加费=90公斤×1元/公斤=90元。
每票最低收费20元/票。例:某一票一件托寄物长2米,计费重量10公斤,超长超重附加费按计算规则为10公斤×1元/公斤=10元,小于20元时则附加费按每票最低标准20元收取。
若一票多件快件中部分托寄物的重量和尺寸达到超长超重标准,仅对超过标准的托寄物按其计费重量计算超长超重附加费,运费另算。
参考资料:顺丰快递-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