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可以带饮料上去,但是不能超过《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旅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要求。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六十四条规定: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运送或提前运送。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第二项 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第四项 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第五项 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