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是公安部政治部为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省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公政治〔2001〕511号文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实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
公安部政治部主要负责公安系统内的组织和宣传等工作;目前,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部委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军队相关单位均设有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