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人档案查询:毕业后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沈阳人在大连上的大学2010年毕业,户口没有调动过,毕业后学校会将学生的档案派遣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管理。
毕业生档案属市内院校的,由学校派专人统一转送至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属外省市院校的,由学校统一邮寄或派送,不得交由个人携带。改派后的档案可由单位或所在地人社局密封转递至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档案接收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自2015年起,免收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托管费。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正常提供与档案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接转、保管、利用等服务。
沈阳生源或在沈阳正式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可在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托管,并免费享受相应档案服务。前者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前来办理,后者需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招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前来办理。
人事档案调出的办理:
1、市内调动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并持有档案保管权(有党委)单位开具的调档介绍信调取档案;
2、市外调动原则上需持本人身份证、当地人才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调档介绍信调取档案;
3、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报到证(名头开往外地人社局)原件及复印件调取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档案信息网——关于毕业生档案有关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