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人事专员 事业编 合同制

2020-04-24 社会 69阅读
这一看就是忽悠人的,别相信。

理由很简单,中国人寿属于国有企业性质,不是事业单位,就算是中国人寿录用的正式员工,那也是企业编制而不是事业编制,要不然进中国人寿就能得到事业编制?你让那些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也就是所谓的临时工)情何以堪?

保险公司招聘的水分向来很大,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很多见。如今保险公司招聘,都知道大家不愿意做业务员拉保单,招聘时往往打出内勤啊,文员啊,组训啊,管理干部啊,行政助理啊,诸如此类的名头。绝口不提业务指标,你再怎么跟他确认,都会拍着胸脯告诉你绝对不用跑业务,有底薪有社保,等等;待你进去考完从业资格,再告诉你内勤暂时没编制了,内勤都是由外勤转的,你考试这段时间原来的岗位已经被人顶掉了,等等。美其名曰“招聘话术”,说白了就是赤裸裸的欺诈和忽悠。最常用的借口就是“表现好才能做内勤”,那怎么才算表现好呢?去拉保单吧!

顺便给你解释一下合同制和代理制。其实……怎么讲呢,“合同制和代理制”这样的说法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因为代理制也要签合同啊。所以应该是员工制和代理制。

这二者是两种不同的用人关系。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就是代理关系,双方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所以业务员在法律上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而是代理人,既然不是正式员工,那工资啊,五险一金啊,就都是浮云了。而正式的工作人员(通俗点说,就是所谓的“在编员工”,或者说“内勤”),和保险公司之间就应该是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建立法律认可的劳动关系,那样的话保险公司就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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