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对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如下:
一、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1、新建小区多层每户每月按20—25元,高层每户每月按35—40元收取。
2、原有住宅小区经过改造达到实行物业管理要求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15元收费。
3、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不得变相以物业管理的名义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别墅、高级公寓、涉外住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
三、写字楼、办公、营业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
四、对于特困户,经本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可予减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