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税率有3%、5%、6%、9%、10%、13%。详情如下:
一、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1、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征收率5%: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3、征收率5%减按1.5%: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4、征收率3%减按2%:纳税人销售旧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
1、税率13%: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
2、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1、9%: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2、10%: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从事营改增项目:
1、税率13%: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税率9%: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3、税率6%: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上;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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