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公安局报案,登记被盗窃的财务具体数目,进行备案就可以了,等破案了以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受害者取回赃款。公安机关要确定被盗窃的账款数目和起获账款的数目,对盗窃嫌疑人进行定罪。当盗窃多家时,退换是有比例的。
1997年1月9日,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对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脏款赃物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冻结款项、扣押物品。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照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债务、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予以追缴;如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被害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一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