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警察学院毕业后不包分配。
提前批公安类专业,也必须参加公务员公开考试,笔试、面试合格后,才能被录用。
二、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现有学生5800余人,教职工468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教授56人,副教授99人,硕士博士227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4人,公安部教学名师2人,省高校教学名师8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8人。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等3门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等3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有2个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江西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获批为第一批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侦查学与刑事科学技术被确定为江西省普通本科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安全防范工程被确定为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济犯罪侦查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