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赌者,能以赌博罪论处吗?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以,仅仅是参赌者,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认定赌博罪通常要符合以下情形,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所以,只要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职业的,一般不能认定为赌博罪,但是可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