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等。旧会计准则叫营业费用,新的会计准则下叫销售费用,即在新会计准则下销售费用=营业费用。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司折旧费、修理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土地使用税等)。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
3、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既按现行市场价格和财税制度所计算的工程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