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兄啊,专家还没有下定论,都在争论着,网友就能给出“一个权威的解释”了,不管你相不相信,反正我是不信啊~这基本上就是,根本“不可能的完成的任务”。
不过,作为一个名义上的书法爱好者,我倒是可以说一下我的观点,首先,你可以分别,各拿一本“颜真卿的楷书”,“王羲之的行书”,“怀素的草书”对比一下,当这三个字贴,同时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就会突然发现,“行楷和行草”真的是不可能和以上三种字体,相提并论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两种字体的特点并不突出,风格也不鲜明。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行楷和行草”这两种字体,无论它们被划归那一种字体的范畴当中,它们都不可能,也不应该,单独的成为一种,独立的字体形式出现,和其他字体并列,因为,我个人觉得,它们并没有成为一种字体的体系,达不到成为一种单独字体的“标准”(说句俗话,就是“根本不够资格”)。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如有巧合,纯属意外~呵呵。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学习顺利,学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