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市场经济本身不具有社会基本制度的属性,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它的运行具有自身的一般规律,无论与什么社会经济制度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是不会改变的;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而又会反映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
(2)主要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3)主要任务: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4)重要意义:第一,深化改革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客观要求;第二,深化改革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第三,深化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突出矛盾的关键环节;第四,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任务和近期改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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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面临着如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第一,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的深层体制矛盾。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基本上采取的是“渐进”方式。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分未能得到根本性改造的情况下,通过“体制外”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种经济形态,包括集体经济、新型国有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公司制经济等的快速发展,使整个经济中市场经济部分的比重日益增加,开始在经济增长中占据主体地位。我国经济的巨大增长潜力,也为这种“体制外市场经济部分更快增长”的转轨方式提供了可能。构成“体制内”核心部分的,主要是老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政府职能,这三者之间形成了互为依赖的“铁三角”关系,集中了旧体制中主要的深层矛盾。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财税、货币、外汇等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小企业改制进展较快,部分国有大企业的改革也有所进展,但上述旧体制中核心部分的改革还未取得全局性、突破性进展。这部分经济的低效率,增加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成本和风险,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和效率改进。其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障、不良资产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架构的确立,经济的较快增长及其可持续性,为旧体制遗留的深层体制矛盾的根本性解决创造了日趋成熟的条件。
解决旧体制遗留的深层体制矛盾,一是要进一步对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设和运行相配合,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将有限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增量部分,主要配置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二是加快至今尚未实质性转轨的大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除极少数特殊性质的企业外,应在股权多元化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应在与其他资本的融合和公平竞争中加快结构调整,部分资本可以转入经济发展更为需要、社会效益更为显著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三是促进国有企业职工就业机制的转换,完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在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形成新的就业和再就业机制。继续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加快社保制度建设,为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改造提供支持。四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创新,大幅度降低金融风险隐患。除解决与其他领域国有企业相同的体制问题外,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公司制改造,创造条件上市,推动金融创新,形成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的内在机制;五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全面理顺政府、企业、消费者、中介组织等市场经济相关主体的基本关系,将着力点放到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来,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化。
第二,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市场经济是在经济活动当事人自主决策、自由交易的基础上,经过足够长时间的博弈而演变、发展起来的经济制度。因此,市场经济的成长、完善和成熟,是一个自然发育过程。在好的环境中,这个过程可能缩短,但不可能超越。市场经济并不必然趋向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它的演变方向存在着不确定性。在世界范围内,可以观察到效率和结果差别很大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些具有一般性,更多地则与不同的国情相联系。我国现阶段所建设的市场经济,既是由计划经济转轨而来的,同时也是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市场经济,是拥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国度中的市场经济,是在对外开放程度相当高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这些特点使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中所面临的问题较多,特殊性较强。
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产权保护。边界明晰且受到有效保护的产权,是市场经济运转的基础。近年来社会上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呼吁较多,在现实中,既存在着对私有产权的侵害,也存在着对公有产权特别是国有产权的侵害,由于“产权缺位”,后一现象往往更为严重。除了健全尊重、保护产权的内在机制外,应当在法律上,包括宪法层次和具体的法律层次上,进一步明确保护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合法存在的各类产权,并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二是健全收入再分配体制,减少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收入分配差距加大有着复杂的原因。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介入过多、过深,由此产生的腐败所导致收入分配后果,在公平和效率的意义上都是无法接受的。应当切实促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的不当干预,同时健全相关的税收和转移支付等体制,形成兼顾公平和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收入再分配机制。三是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是当务之急,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应当在社会可支持、不出现“社会福利病”的范围内,使日益增多的人群进入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网络,构筑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设施。四是加强反垄断、促进竞争。现阶段我国的垄断现象,集中表现在行政性垄断上。在含有自然垄断环节的领域,自然垄断往往与行政性垄断结合在一起。在竞争性领域,进入、退出和日常经营不同程度上受到来自地方和部门的行政性垄断力量的干预。在可预见的将来,市场性垄断问题也会逐步突出。应当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理顺“条条”、“块块”政府机构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关反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并逐步与国际范围正在推广的竞争政策接轨。五是发育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突出的薄弱环节。这种状况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有关,与缺少商业文化传统有关,也与产权保护、政府行为中的问题有关。应当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入手,加快发展和健全信用组织、机制和制度,培育信用文化,形成〃诚信为本〃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六是加快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相适应的法治体系。一方面,要弥补依然存在的法律缺口,特别是尚未出台的《反垄断法》、《破产法》等基本法律,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要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重点关注并解决这种现象背后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配合司法体制的必要调整和改革,逐步使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行为立足于法治基础之上。
第三,适应经济发展、科技革命和对外开放的变化而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在全球范围内,市场经济仍然是一种发展中的体制形态,即使是老牌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体制落后、僵化,面对新的挑战而不能不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问题。现阶段在我国推进市场经济建设,市场经济基本的发育过程是无法省略的,但并不等于必然要走市场经济先行国家的老路,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只能走“在创新中发育”的路子,并且有可能发现和利用好后发优势。
创新是对环境变化所引起的挑战的积极反应,而环境变化主要源于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科技革命的重大突破和对外开放的深化。首先,我国经济正在进入住宅、汽车、电子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为主导,技术含量、附加价值较高的制造业为重点,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的发展阶段,其中所遇到的诸多体制问题需要通过创新得到解决。其次,科技革命的重大突破,在带来新的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引起了投资方式、市场交易方式、企业组织和政府管理方式的改变。再次,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将使国内经济更多地与国际经济融为一体。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在体制上的某些摩擦,将成为国内体制创新的直接动因。
以上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中,前两方面的任务更为紧迫和繁重,应当作为近中期改革的重点。与2010年建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协调,在今后五年时间内,力争基本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深层体制矛盾,并在解决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