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1月,安徽省共辖16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
16个地级市分别是:合肥、宿州、淮北、亳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芜湖、铜陵、宣城、池州、黄山。
7个县级市分别是:界首市、桐城市、天长市、明光市、巢湖市、宁国市、潜山市。
扩展资料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成立后,废府、州、道,北京政府初期实行省、县二级管理,今安徽境内砀山、萧县仍属江苏省,其余60个县仍属安徽省。
民国3年(1914年),砀山、萧县属江苏省徐海道;长江以北属淮泗道、安庆道,江南属芜湖道。
民国21年(1932年),实行首县制;10月10日,实行行政专员督察区(专区)制。
抗日战争期间,省境建政根据地分属皖中(江)、淮北、淮南。
日伪、汪伪政权时期,今省境分属淮海省、安徽省。
解放初期,长江以北分属皖西边区、江淮边区、豫皖苏边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4月15日,安徽省长江以北地区解放。1949年4月20日,安徽全部解放,设皖北、皖南行署区两个省级行政区。
1952年8月7日,皖北行署区与皖南行署合并成立安徽省政府,并将省会设在合肥。
1955年4月14日,为了更好治理洪泽湖,安徽的盱眙县和泗洪县划归江苏,作为交换,江苏的萧县和砀山县划给安徽。
1966年1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中断。196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恢复办公。
1983年,安徽实行市管县体制,设立合肥、蚌埠、安庆、淮南、芜湖、马鞍山、淮北、铜陵8个地级市。
1987年-2000年,增设黄山、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亳州市、池州、宣城9个地级市。
2011年8月,撤销地级巢湖市。设立县级巢湖市,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管辖。
2015年10月12日、12月3日,国务院分两次批复同意安徽省铜陵、安庆、六安、淮南四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2018年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以原潜山县的行政区域为潜山市行政区域。潜山市由安徽省直辖,安庆市代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徽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