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要求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年龄18—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疾病,身体状况良好。
(二)申请鉴定报名条件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信息审核表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正面最下端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学历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能证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履历的所签合同);
(5)所在单位出具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7)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后,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经审核合格后,可参加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各省市都有)组织的鉴定。鉴定包括技能实操考试和理论考试两个科目。技能实操考试每周定期举行,理论考试由全国统一每季度按计划举行。两者均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