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广州都有对外地车有限行的规定。
深圳:
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外地车);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外地车限行区域扩大至深圳全市范围(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此前为“原特区内+部分原特区外地区”扩展。
前两次违反限外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广州:
2018年广州限行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限行开启之后,违规处罚依靠电子警察监控,违规罚款200元,记3分,1个自然日最多处罚1次(1宗)。
扩展资料:
深圳外地车限行例外车辆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 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4. 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参考资料:深圳交警官网-深圳限外,广州市公安局-开四停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