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份八几年爷爷留下来的自留山证件,现在老的去世了。想把证件转移下来 需要些什么手续? 能不能换

2020-10-28 社会 150阅读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的规定,自留山所有权属集体,使用权归个人,实行的是“生不增、死不减”,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自留山上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其经营不需要签订承包合同,自留山主一般持有自留山证。
二、如果自留山被集体收归统一造林的,这次改革,可按以下三种办法进行处理。一是落实“谁造谁有”政策。在稳定自留山林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所造林木可由集体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二是进行重新调整。集体向自留山主收取一定的营林费用后,将自留山归还个人,或重新划定自留山。三是维持承包合同。如果自留山抛荒后,被集体收回又重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户承包经营,且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继续执行承包合同。
三、已到户(依法划定)的自留山被村集体流转的应分两情况进行处理:
(一)未经自留山主同意,被村集体流转的,则属侵权行为,应停止侵害。尚未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恢复原状,归还自留山;造成损失的,村集体要依法照价赔偿,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归还日期或重新划给自留山。
(二)在该流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自留山主从该山的经营收益中得到了分成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合同视为有效。合同到期后,如果自留山主要求将山划回自己经营的,应当划回;愿意继续给他人经营的,应当由自留山主直接与经营者签订合同。
你爷爷去世了,可以有继承人继承林权;如果村里因你爷爷去世收回,需要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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