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物业公司没有一丁点责任。
但从人性化的角度上说,保安在巡逻时没能注意到这一点。
还有,消防通道是不允许停放任何物品的,这一点物业公司没能做到及时提醒,也有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发出告知函,但业主没能及时将车开走,那么物业就没有责任。
另外,楼主应该要注意,
当你因此事件起诉到法院时,法院会以“消防通道严禁摆放任何物品”为依据,
拒绝你的所有赔偿要求。毕竟国家是有规定的。
我想说这句话的意思是:
一、下次要记住不要停放在这里,就算车丢了,公安机关也不会帮你查,
但如果你停在车位里,那么,物业公司就要承担至少30%的责任。
二、不要因为此事件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可以依据上文提到的法院判决书,
起诉你缴纳滞纳金,到时候受伤的还是自己,我是深有体会。
所以,不要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而物业公司没有使用拖车工具将你的车挪走,
你也可以由此为依据,告知市建委,物业公司没能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