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集中标注的是上部通长筋。对于L9,支座处必须是2Φ18(因为平法规则是原位标注优先),2Φ14的通长筋可以在跨中1/3段内任何处与支座负筋2Φ18按规范要求接头,同样形成了‘通长筋’;
②对于KL10,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0是在两肢箍的角上,与原位标注没有冲突,多的1Φ20是负筋,可在跨度1/3段处截断。
应该看一下03G101图集。集中标注的钢筋根数,就是面筋根数,在端支座原位标注的钢筋根数,减去集中标注的钢筋根数,就是负加筋的根数。注;负加筋分一排、两排、三排,它们之间的长度取值不一样。
这个要按照原位标注优先于集中标注的原则参见03G101-1图集第22页说明(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