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公司保单贷款流程如下:
1、将贷款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时候,还需准备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投保保单原件、银行卡号以及保险公司规定的其资料,到贷款机构申请贷款;
2、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并审核资料;
3、审核通过,银行机构方面确定贷款额度,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完毕,保单留到放款机构做抵押,发放贷款;
4、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本息。
保单生效满一年后最高可申请保单现金价值80%的高额贷款。身故保险金(身故时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 退还以年复利2.5%累计的已交保费。
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含)—65周岁(含);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费,最低保费5000元,并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保险期间可分为5年、8年、10年。
扩展资料
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根据每张分红保单对所产生盈余的贡献按比例分配。红利分配政策遵从公平性、一贯性和稳定性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是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
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费差等,利差指实际投资收益率和评估利息率的差异,死差指实际死亡率和评估死亡率之间的差异,费差指实际费用与评估费用之间的差异。
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回所交纳的保险费。
如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法定有效身份证明。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退回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