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基数2000 个人每月交240元。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控高保低”规定,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311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杭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自2017年7月1日起,杭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
2、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980元。
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860元,临安、桐庐、建德、淳安1530元。
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4、2017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6、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