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零陵县,设立冷水滩市,以零陵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零陵县其他地区并入永州市(国务院1984年6月22日批准)
撤销资兴县,设立资兴市,以资兴县和郴县部分地区的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84年12月20日批准)
江华瑶族自治县驻地由水口镇迁至沱江镇(国务院1984年6月18日批准)
设立湘潭市韶山区,以湘潭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湖南省人民政府1984年5月22日批准)
设立衡阳市南岳区,以衡山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湖南省人民政府1984年5月22日批准)
设立岳阳市南区、北区、郊区(1984年4月6日)
岳阳地区临湘县的部分地区划归岳阳市(1984年4月6日)
湘潭县部分地区划入湘潭市(198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