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经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分别是:
1)欧洲联盟(EU--European Union ;93年成立,至今27个成员国):
政治经济实体(合作程度最高),设超国家机构(有欧洲理事会及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欧洲执行委员会、欧洲法院欧洲审计院等);
具有相似的历史文化传统,世界上重要的经济力量中心,总体实力超过美国;欧洲最重要的板块力量和大欧洲建设的核心;
2)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North Amarican Free Trade Area 94年成立,3个成员国):
通过协定而结成的贸易伙伴关系,其协定具有强制性(合作程度次于欧盟);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组织机构体系,包括了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专家组、环境合作委员、劳工合作委员会、各国行政办事处、北美发展银行和边境环境委员会。
南北合作,大国主导;减免关税的不同步性;战略的过渡性(前景是美洲自由贸易区);典型的南北双方为共同发展与繁荣而组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89年成立,至今21个成员国):
亚太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其协定不具有强制性(合作程度最低);
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