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行政执法局职能
1、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2、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
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工作。
扩展资料: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对于交通行政执法而言,务实意味着不搞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是以交通法规为执法依据,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整改方向,使交通行政执法更实诚、更实在、更有实效,让群众感受到交通行政执法是为民、利民、惠民之举。
首先,执法行为要实诚。队员们正视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妥善处理执法中与少数民族管理相对人的矛盾,提高执法效率。对待驾乘人员要尊敬,不以执法者自居,不颐指气使、拿架子、拿脸色、拿派头,而是以平等身份待驾乘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