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二年的转业士官到底能否安排工作??安排的工作是否在编??
我国兵役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志愿兵退出现役后,服现役不满十年的,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安置;满十年的,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五十六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伍后除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外,政府不再安排工作,对家居城镇的义务兵,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也就是说家居农村的志愿兵退役只有服现役满十年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才安排工作,而家居城镇的志愿兵退役地方政府都要负责安排工作。所以您所听说的不一定准确,如有的地方政府确有这方面的规定,也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