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购货的增值税要计入存货成本,会计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增值税发票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购货的增值税不计入存货成本(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由于下面两种因素,小规模纳税人也有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
1、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并不违规。
二、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购买方需要提供的开票信息及资料里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这就使得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不用确认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而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功能,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需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金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存在滞留票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