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合作:1922年7月党的二大提出的设想原本是实行“党外合作”,但共产国际驻华代表马林却倡议实行“党内合作”,即共产党员、青年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把国民党改造成为各革命阶级的联盟。这个倡议得到了共产国际的赞同。
党外合作:在抗战时中共在党外与国民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持独立性,坚持对抗日根据地,人民军队的领导权。
党内合作的定义:某一党派组织以成员个人名义加入另一党派组织,并以那一党派组织的名义展开工党内合作。
党外合作:两个不同政党相互之间的合作。
扩展资料: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建立: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与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1924年1月20日至30日,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参加与帮助下,孙中山在广州召开了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
大会通过了共产党人起草的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的宣言,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从而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大会选举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共产党员李大钊、谭平山、毛泽东、林祖涵、瞿秋白等10人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或候补执行委员,约占委员总数的1/4。
会后,在国民党中央党部担任重要职务的共产党员有:组织部长谭平山,农民部长林祖涵,宣传部代理部长毛泽东等。随后,全国大部分地区以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为骨干改组或建立了各级国民党党部。
这样,国民党就由资产阶级的政党开始转变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联盟,成了各革命阶级的统一战线组织。国民党的“一大”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建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次国共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次国共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四中网校-党内合作和党外合作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