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10 月23 日,由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暨2010 年《中小
城市绿皮书》发布会”在长沙县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中国
中小城市绿色发展之路》。绿皮书显示,我国中小城市数目已达2160 个,56%的地级以上
城市为中小城市。
绿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城市飞速发展,城乡人口流动频繁,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城市人口规模迅速膨胀,许多县级城市(包括县级建制市和规模较大的
县的中心城镇)的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或超过20 万、50 万的临界值。城市化的高速发
展使原有的城市划分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为此,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
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
市区常住人口50 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 万~100 万的为中等城市,100 万~300 万的
为大城市,300 万~1000 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 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按照全新标准统计,绿皮书指出,截至2009 年底,中国有建制市655 个,其中地级
以上287 个,县级建制市368 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常住人口
均超过百万;省会城市中,除银川、拉萨外,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也超过百万(也就是说,
省会城市中只有银川、拉萨属于中小城市);地级城市的情况则较为复杂,东部地区的地级
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大多超过百万,以山东省为例,15 个地级城市中,只有滨州、德州、威
海、东营等四个城市城区人口低于百万。与此相对应,中西部地区的多数地级城市市区人口
均未超过百万。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数量以及市辖区常住人口低于百万的地级以上城市数量,
在287 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62 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占比56%。
在368 个县级建制市中,除了昆山等极个别发达城市的市区人口接近或略超过百万之
外,多数建制市市区人口在数万至数十万之间,都归属为中小城市。此外,全国有50 个地
级区划、1580 个县级行政区划(1463 个县、117 个自治旗县)并非建制市,但这些地区
(州、盟)、县(自治旗县、旗)的中心城镇,也已经聚集了相当规模的人口,在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建制市的市区较为接近,中心城镇居民享受着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也归属
于中小城市。
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城市数量已达2160 个,其中地级建制市162 个,非建制市的
地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50 个,县级建制市368 个,非建制市的县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
1580 个。
一级城市:人口在500 万以上或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省会城市或大城市。
二级城市:人口在300 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或一般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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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城市:人口在100 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中小城市。
四级城市:除以上三级以外的其他城市。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第一级(18 个):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 大于1600 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 万的
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
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
第二级(25 个):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石家庄、长春、
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
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第三级(24 个):14 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唐山、秦皇岛、
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
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
第四级:其他人口大于100 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邯郸、鞍山、抚顺、吉林市、
齐齐哈尔、大庆、包头、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
柳州(18 个)
第五级: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50 万、重点旅游城市:承
德、保定、丹东、开封、安阳、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
襄樊、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23 个)
以上城市共有108 个,其他城市均为第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