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是毛泽东提出的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无产阶级领导民主革命的理论,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内容。毛泽东认为在实行社会主义之前,必须先经过新民主主义这一过渡性的阶段,这一理论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9日陕甘宁边区)一文中有充分论述。《新民主主义论》的发表,不仅标志着毛泽东创立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而且创立了全新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以后,他在《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挥,使其更加系统和完整。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特点:
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特点有:
1,新民主主义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帝反封建人们在内的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
2,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3,新民主主义政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革命过程中,一定时期采取的一种过渡性质的国家形式,既有社会主义因素也有非社会主义因素,其目标是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