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选举候选人必须两上两下吗

2022-08-05 时事 2352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普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的方法,开展推荐提名工作,做到“两上两下”:

即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初步人选拿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然后上报选举单位党委;选举单位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基层党委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即考查人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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