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是独立的一个区,隶属于苏州市,既不属于相城区也不属于吴中区。
苏州工业园区隶属江苏省苏州市,位于苏州市城东,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
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域。
扩展资料:
苏州工业园区的建制沿革
1、建设背景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了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讲话。1992年9月,时任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率团访问中国,积极呼应邓小平同志讲话,表达了中新合作共同建立工业园区、并以该园区为载体借鉴新加坡经验的意向。
此后,中新双方围绕合作开发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选址苏州。
1994年2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4〕9号),同意江苏省苏州市同新加坡有关方面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
1994年2月26日,中新双方签署《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书》、《关于借鉴运用新加坡经济和公共管理经验的协议书》和《关于合作开发苏州工业园区商务总协议书》三个重要文件。
1994年3月1日,由苏州市政府承担的苏州工业园区“六通到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展开。
1994年4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首批借鉴培训团(规划建设)赴新加坡培训。借鉴新加坡经验正式开始。
1994年4月21日,首批中、新联合招商团赴欧洲招商。
1994年4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娄葑乡和跨塘镇、斜塘镇、唯亭镇、胜浦镇一乡四镇成建制划归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筹)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园区行政区域基本形成。
2、奠定基础阶段(1994-2000)
1994年5月12日,首期开发建设正式启动。
1997年底,首期8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1999年6月28日,中新双方签署《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有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确定从2001年1月1日起,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股比调整,中方财团股比由35%调整为65%,中方承担公司的大股东责任。
3、跨越发展阶段(2001-2005)
2001年3月23日,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苏州工业园区加快开发建设动员大会,二、三期的开发正式启动,园区进入了大动迁、大开发、大建设、大招商、大发展阶段。
2003年,苏州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达到苏州市1993年的水平,相当于十年再造了一个新苏州。
2004年,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十周年。中新双方一致认为园区开发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个国际化、现代化的工业园区已经初具规模。
2005年,苏州工业园区相继启动制造业升级、服务业倍增和科技跨越计划,为后续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4、转型升级阶段(2006-2011)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新合作区规划面积扩大10平方公里,为苏州工业园区推进自主创新和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009年,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十五周年,取得了地区生产总值超千亿,累计上交各种税收超千亿,实际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超千亿,注册内资超千亿等“四个超千亿”的发展成就。
2010年,在转型升级“三大计划”的基础上,又先后提出生态优化、金鸡湖双百人才、金融翻番、纳米产业双倍增、文化繁荣、幸福社区共“九大行动计划”,形成转型升级的完整体系。
5、高质量发展阶段(2012-至今)
2013年,苏州工业园区确立了争当苏南现代化建设先导区的发展目标,全面实施镇改街道,高水平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开启了深化推进改革创新的新征程。
2014年,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二十周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苏州工业园区等8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9月底,国务院批复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要求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
2016年起,苏州工业园区战略性布局人工智能产业,计划用3-5年时间,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中心,布局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2017年,园区在全国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蝉联第1,在全国高新区排名第5,并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
2018年,商务部向全国推广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11项举措,园区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实现三连冠,入选江苏改革开放40周年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