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到2017年5月4日期间,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在从业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入股票4.7亿元,获利5.3万元。
据了解,他控制的账户为“李某均”,李某均为蒋政的妹夫,曾先后在两家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开户时预留联系电话为他在安信证券工作期间使用的工作电话。而“李某均”账户资金来源于蒋政,“李某均”账户由蒋政操作使用。
证监会决定责令他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约5.3万元,并处以10.7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5年证券世场禁入措施。
相关法规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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