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